權力的義務:因為你可以,所以你必須

責任不是職稱決定的。當你是唯一看得出問題的人,義務就已經開始了。

Share

你以為你在學什麼

如果你跟我一樣,一看到「權力與道德」這幾個字,腦子裡第一個浮現的畫面是:西裝筆挺的 CEO、企業醜聞、新聞上的某個失格政客。

你以為這堂課是在講「有錢有勢的人應該要有良心」。

然後你心想:好,這很重要,但跟我現在的處境有什麼關係?我只是一個在辦公室裡努力不讓老闆找麻煩的普通職場人。

我一開始也是這樣想的(苦笑)。

其實這篇真正要講的是

這篇文章不是在講「有錢人的道德」。它是在告訴你:每一次你比身邊的人多懂一點什麼,你就已經站上了一個道德的起點,而你下一步選擇做什麼,會定義你這個人。

換言之,你的能力不只是你的資產,它同時是一種你還沒有注意到的負債。

大多數人卡住的地方

誤區一:以為「責任」是指職稱上寫的那些事

台灣的職場文化裡,有一種很隱性的默契叫做「在其位,謀其政」。意思是說,KPI 範圍內的事我全力做好,KPI 以外的事我禮貌地不介入。

這不是懶,這是「成熟」。

問題是,這套邏輯把責任的邊界畫在「職位」上,而不是畫在「能力」上。當你是房間裡唯一一個看得出那個問題的人,你選擇不說,那個問題的結果,某種程度上也有你的份。

誤區二:以為「義務」等於「多管閒事」

很多人聽到「你有責任幫忙」,第一個反應是抗拒。「為什麼我要多管人家的事?」「我已經很忙了。」「又不是我的錯。」

這些感受我完全理解,因為我有過。

但這個概念想說的不是「你要管所有的事」,而是:當介入的成本對你很低,但對對方的影響卻可以很大時,那個不對等本身就產生了義務。你不需要犧牲自己,你只需要用那一點點不對稱的能力,去做那個別人做不到但你做得到的事。

誤區三:以為守法就已經足夠

法律是社會的最低標準,不是最高標準。

這句話我以前在永續報告裡寫過很多次,但我說實話,我自己在某些時刻並不真的相信它。因為在顧問的工作裡,「法規遵循」是一個很安全的錨點。只要在那條線上,就有個說法。

但有些事情,法律管不到,卻很真實地傷害了人。如果你剛好看得到那個傷害,然後選擇不動,「我守法了」這句話說出來,心裡會有一個你自己最清楚的回音。

第一個核心理解:權力不是官階,是能力的不對等

這是整個概念最需要先翻過來的地方。

我們很習慣用「位置」來理解權力。主管有權力、老闆有權力、有錢人有權力。這個理解沒有錯,但它太窄了,讓我們忽略了一種更日常、更真實的權力結構。

想像一個場景:你走進一間咖啡廳,看到角落有個阿姨對著筆電發呆,臉上寫著「我完全不知道這東西哪裡壞了」。你剛好是個工程師,一眼就看出問題所在,五分鐘以內可以修好。

這個瞬間,你對她而言就是「有權力的人」。

不是因為你的職稱,不是因為你的收入,而是因為你有她沒有的能力。這個能力的落差,創造了一個非對稱的位置關係。這個關係本身,就帶出了一個問題:你要怎麼用這個位置?

是故,與其問「我有多少影響力」,不如先問「我現在手邊有什麼,是對方沒有的」。

第二個核心理解:從「做了多少事」到「改變了什麼結果」

這個轉換,對我個人來說是最有衝擊的。

做了七年顧問,說真的,我非常擅長「交付」。報告寫得漂亮,客戶大多買單,KPI 年年過關。但有一段時間,我開始意識到一件事:我的工作成果,跟我的工作目標,其實並沒有完全重疊。

我的「成果」是一份完整的報告。

但這份報告最終改變了什麼、讓誰的生活變得更好、讓哪個環境的壓力真的減輕了,這些才是「影響」。而我很少認真追蹤後者。

這不只是顧問行業的問題。這幾乎是所有職場工作者的盲點:我們習慣用「我做了多少」來衡量自己的價值,而不是「因為我做了,世界有沒有什麼不一樣」。

能力不是一個放在那裡等你決定要不要拿出來的東西。你選擇不用,也是一種用法。只是那個結果,你沒有辦法假裝跟自己沒關係。

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,這個邏輯一旦接受了之後,看事情的角度會整個不一樣。你開始會問:「我現在做的這件事,最終落在誰身上?那個人有沒有辦法為自己說話?」

第三個核心理解:真正值得跟隨的人,靠的是性格底色,不是專業能力

這是讀到最後才會真正有感覺的一層。

在學校和職場,我們被訓練去追求能力。簡報要強、分析要準、英文要好、數字要快。這些東西確實重要,而且確實讓人有競爭力。

但於我而言,這幾年最深的觀察是:真正讓人願意跟隨一個人的,往往不是那些能力,而是某種更底層的東西。你怎麼對待那些對你沒有利用價值的人?在沒有人看的時候,你做不做那件對的事?

我自己用三個動詞來記這件事:會心疼、肯承擔、有勇氣。很簡單,但每一個我都還在學。

這三件事,沒有一件是考試考得出來的(苦笑)。特別是「有勇氣」那一條。在職場裡,沉默通常比說出來安全,這個習慣很難打破。

一個你現在就能做的練習

這個練習叫做「隱性權力清單」,大概十分鐘,你只需要一張紙或手機備忘錄。

步驟一:寫下你目前比大多數人更擅長的三件事。不用是什麼了不起的技能,可以是「很懂捷運轉乘」「英文 email 寫得很快」「很會安慰人」。

步驟二:想想你生活圈裡,家人、同事、朋友、鄰居,哪三個人最缺你那三個能力之一。

步驟三:問自己:如果這三個人現在遇到了一個跟那個能力有關的困境,你只需要花多少時間和精力,就可以讓他們的狀況從「卡住」變成「有出路」?

步驟四:選一件這週可以「順手」幫忙的小事,就去做。不用是大事,不用昭告天下,就是那個你一直覺得「應該要但沒有」的小動作。

我猜,做完這個練習你會有兩個感覺:一是「原來我也是某人的救星」(哈哈),二是「原來我欠了某些人一個我一直沒給的答案」。

這兩個感覺都是正確的。

我的反思與你下一步可以怎麼學

這篇文章我寫到一半停了很久。

因為它觸碰到了我這七年在 ESG 工作裡一個一直沒有正面對決的問題:我到底是在讓事情變好,還是只是在把「讓事情看起來合規」這件事做得很漂亮?

我沒有一個乾脆的答案。

但我知道一件事:在 ESG 這個行業待久了,最危險的不是做錯事,而是把「把事情包裝得很合規」這個動作,誤認為是在做對的事。這兩件事的距離,比我們願意承認的還要近。

但我覺得,這個問題的存在本身就是有意義的。因為一個從來不問這個問題的人,和一個問過之後還是選擇不改變的人,雖然行為看起來一樣,但內在是不同的。至少前者還有機會。

基此,如果你讀到這裡,我想說的是:你不需要先成為一個「有權力的人」才開始承擔責任。你只需要誠實地問自己,在你已經擁有的能力裡,有哪一塊,你其實一直沒有真正用出來?

那一塊,就是你的起點。

捫心自問,那個起點其實比我們想像的更近。

共勉之~